【发稿时间 :2022-04-18 阅读次数:】
全市广大居民:
自4月10日全市实施静态管控以来,在广大市民的支持配合下,全市疫情得到初步控制。按照省委、省政府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严守不发生疫情规模性反弹底线的工作要求,综合分析研判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解除最严格管控措施,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解除全市居民小区(村)封闭管理状态(不含封控区、管控区),有序恢复小区(村)人员流动。所有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取消弹性办公,恢复正常办公秩序。金融机构和邮政、快递、物流业全面恢复正常营业。
二、全面恢复工业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按照《辽源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对员工、车辆实行封闭式管理或点对点闭环管理。
三、建设项目全面开复工,按照《辽源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对员工、车辆实行封闭式管理或点对点闭环管理。
四、有序恢复批发类企业和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药店(隔离点周边50米以内的暂缓营业)、理发店、洗衣行、加油站、汽车4S店等民生公共服务场所营业。
五、有序恢复餐饮企业营业,就餐人员只限于在包间内用餐,每间包房人数不得超过正常容量的50%;其他不设包间的餐饮企业不得堂食,继续实行即买即走或订餐配送。宾馆、旅店、招待所未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严禁接收新入住人员。
六、有序恢复出租车(含网约车)运营,车辆需每天至少进行两次消杀。司乘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并通过“码上行动”手机应用,对乘客吉祥码进行扫码;乘客要严格执行佩戴口罩规定,配合司机扫码,否则一律禁止乘车。暂缓恢复公交车和旅游包车运营。
七、继续关停网吧、酒吧、KTV、舞厅、游泳馆、浴池、足疗店、剧本杀、台球厅、棋牌室等娱乐休闲场所;集市、美容、理疗、按摩、健身中心、体育馆、彩票站、瑜伽馆等人员聚集经营场所;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密闭式文化活动场所。继续暂停举办大型会议、论坛、演出、展销促销、广场舞等活动。
八、继续暂停幼儿园、托幼机构和各类培训机构所有线下教学活动;各中小学和高校待疫情持续稳定,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有序复课。宗教场所继续暂停对外开放和集体宗教活动。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精神病院、看守所等单位均实行封闭管理。
九、拟恢复生产经营的商户和企业,要在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和防疫部门的共同指导下,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特别是所有营业场所必须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检查最后一轮(第十轮)核算检测证明、戴口罩、定时消杀等疫情防控规定,对不按规定执行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要统筹复工复产与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禁“带病”复工复产。
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措施,所有外来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到社区(村屯)报备,并严格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广大居民要积极监督举报,一经查实,给予举报者500元的奖励。
十一、广大市民要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居民外出必须佩戴口罩,少聚集、不扎堆,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并如实向接诊医生告知个人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当前我市近期社会面虽无新增阳性感染者,但仍然存在疫情隐匿传播和外来输入风险,全市广大居民要持续增强风险意识,遵守相关规定,共同守住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坚决打好打赢全市疫情防控阻击战。
辽源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