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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采购项目法定期限的通知

各代理机构: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项目公告法定期限自查的通知》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八十五条“本办法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等相关规定要求。从2019年6月25日起,政府采购项目各类公告发布当天不计入公示日期,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