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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标文件中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充文件获取方式变更的通知

各招标代理机构:

因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招标文件如需发出澄清、补遗文件或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要求的,因无法获取投标单位信息不能及时通知所有投标人,为加强招标投标信息管理工作,提高透明度,现将招标文件中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充文件获取方式做以下变更:

更改为: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lygg.gov.cn)、吉林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

望周知。

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