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06-28 阅读次数:】
各相关投标人、供应商:
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自2023年4月至今,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集中开展保证金清退工作。目前大部分保证金已清退,但仍有部分公司(企业)因无法取得联系暂未清退,为此,我中心于2024年5月起再次对历史遗留各类保证金开展全面清退工作。请各相关投标人、供应商相互转告并及时到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办理保证金清退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退流程
1.2022年12月31日前按照公告或合同约定,应退未退的各类保证金。
2.请各有关投标人(供应商)认真核查财务信息,如有应退未退保证金的在我中心的,及时检查,提出保证金退返申请。
3.因各类保证金情形不同,务必请需办理保证金退返申请的供应商提前联系我中心核实信息。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齐宁路655号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六楼602室
联系电话:0437-5220003
二、其他事项
1.历史遗留各类保证金指2022年及之前项目的保证金。
2.请各招标(采购)单位及时通知供应商清退保证金。
3.保证金退还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直接退还至投标人提交时的账户,如出现公司名称变更等特殊情况,需向我中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对于因投标人原因长期无法退还的保证金,我中心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