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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受理业务的防控通知

各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主体: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请进入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开展各项业务的人员遵照执行。

一、凡进入交易中心办理业务的返(来)辽人员,需提供辽源市核酸检测点出具的48小时之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交易中心开展业务。

二、进入交易中心的所有人员,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扫“吉祥码”、查验“行程码”、测体温等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未正确佩戴合格口罩、体温超过37.3℃者将禁止入场。

三、投标人在开标当天(域外投标人尽量提前一天来辽提前做好核酸检测,避免开标当天到场因核酸检测错过开标时间),应尽量提前到场,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检查、登记工作,避免因扫码、测温等疫情防控措施,导致错过开标时间,入场后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保持1.5米以上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办理业务时应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一次办结,即办即走不逗留。

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