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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供应商征集入围的通知

各潜在入围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釆购制度改革方案》和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釆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精神,构建竞争有序的线上政府釆购平台,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现就2020年东辽县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供应商征集入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东辽县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供应商征集入围项目

二、项目内容:

1.供应商服务范围:入围供应商将作为东辽县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定点供应商,负责向东辽县各行政、事业单位,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提供电子商城相关产品的定点供应和售后服务。

2.履约时间: 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到期时,双方可视电子商城运行情况适当延长履约期限。其余事项详见合同文本。

3.产品品目范围:计算机设备、计算机软件、办公设备、家具用具、办公消耗品及类似物品、电气设备。具体内容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和采购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三、供应商准入条件:

本项目采用准入制,准入截止时间2020年6月26日,准入条件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7、在辽源市注册的供应商(含个体工商户);

8、有固定经营场所,提供拟服务的预算单位所在地设有门店、办公场地或生产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包括自有和租赁。

上述“资格要求”证明原件,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便资格审查;其复印件加盖公章交予东辽县财政局存档,提交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四、征集审核文件组成必备材料

(―)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四)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须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纳税证明

2019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等特殊情形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用人单位参保缴费证明

为证明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体现开标前缴费记录结束时间合理、缴费状态正常缴费、参保人数不少于1人的用人单位参保缴费证明(以非用人单位名义缴纳的无效),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

(七)东辽县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供应商入围承诺书

(八)东辽县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供应商入围框架协议

(九)供应商资信证明文件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提供两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入驻程序

各入驻供应商须携带征集审核文件组成所必备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公章到东辽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办理。

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向东辽县财政局转账提交履约保证金伍仟元整,方可签订入围框架协议。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辽支行

账户名称:东辽县财政局

账号:22001637138054536061

六、 联系事项

1.  “政釆云”客服热线(“政釆云”注册入驻相关问题): 400-881-7190,或直接点击平台首页右侧“政釆云智能在线 服务管家”;

2.  监督部门:东辽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437-5100969;

3.  为便于供应商对本项目建设及各步骤流程的了解及运营商后续统一技术培训及管理,应当及时加入东辽县电子商城工作群(微信群)。

七、 附件

1.  东辽县政府电子商城供应商入围承诺书

2.  东辽县政府电子商城供应商入围框架协议

东辽县财政局

2020年6月12日

附件: 东辽县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供应商入围承诺书.docx 附件: 东辽县政府电子商城供应商入围框架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