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辽公资矿挂告字[2019]7号

辽公资矿挂告字[2019]7号

为了保障辽源市建筑用石料市场供需平衡,促进建筑石料矿山企业可持续发展,经辽源市自然资源局统一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矿业权交易规则》等规定要求,辽源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辽源市西安区樱山采石场建筑用玄武岩矿(扩大矿区范围部分)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矿权挂牌出让基本情况

出让人

辽源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

辽源市人民大街1726号

项目名称

辽源市西安区樱山采石场建筑用玄武岩矿(扩大矿区范围部分)采矿权

地理位置

灯塔镇东孟村

矿区面积

0.1141 km2

开采矿种

建筑用玄武岩

拟出让年限

4.1年(含原采矿权)

矿区范围

拐点坐标

拐点坐标(2000坐标系)

X

Y

X

Y

1

4759361

42424141

7

4758870

42424022

2

4759315

42424152

8

4758887

42423887

3

4759225

42424198

9

4759020

42423882

4

4759065

42424190

10

4759172

42423935

5

4759000

42424178

11

4759379

42424053

6

4758903

42424102

标高:411m至326m。矿区面积:0.1141km2。

生产规模

12万立方米/年

资源概况

拟出让块段资源储量122b:246.8千立方米

二、竞买人的资格:参与竞买人必须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无因违法勘查、开采等行为被吊销采矿许可证的;申请人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者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

三、本次挂牌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起始价: 29万元,加价幅度2万元。

公告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2月2日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13日

挂牌时间: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16日

挂牌地点: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可于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2月2日,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相关资料。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13日16:00前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办理报名手续,并将竞买保证金缴纳到指定银行账户,竞买保证金为20万元。竞得后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人缴完采矿权出让收益后不计利息全额退还,未竞得人缴交的保证金不计利息全额退还。

经审查,竞买人按照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竞买条件的,将于2019年12月13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3日16:00时。

六、竞得人注意事项

1.竞得人须在《采矿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限内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办理采矿登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或者未办理采矿登记的,视为自行放弃采矿权,竞买保证金或者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返(退)还,按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

2.开采矿产资源需要占用、使用土地的,由竞得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办理。

3.开采矿产资源需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的,竞得人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批准手续方可进行开采。

4.开采矿产资源涉及道路、用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占地补偿等,竞得人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5.矿产资源开采具有较大的投资风险性,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挂牌出让文件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等可能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差距,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

6.竞得人必须自行依法申请办理矿山的用地、用水、用电、水土保持、公路、环保、林地使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手续,并妥善解决涉及到村镇或群众间的有关问题(竞买人应在竞买前对上述问题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出让人对办理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若上述手续未能完成导致采矿许可证不能办理或无法采矿的,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

7.因国家、省、及市、县产业政策的调整不得继续开采的,以及其他风险造成无法实施开采的由受让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

七、特别提示:1.本次出让采矿权为原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新增资源储量),非新设采矿权,不能单独办理采矿许可证,原采矿权人已委托有资质资产评估机构和采矿权评估机构对矿山现有资产和原采矿权价值进行评估,现有资产价值为人民币壹仟陆佰伍拾万零贰佰元整(16,500,200.00元),经矿业权评估机构对截止2018年底的采矿权进行评估,原采矿权价值为人民币肆拾捌万柒仟肆佰元(487,400元)。非原采矿权人竞得后则须与原采矿权人协商或者按照矿业权评估机构评估价格办理采矿权转让手续,再签订采矿权(新增资源储量)出让合同,方可办理新采矿许可证。

2.本次出让采矿权勘查程度为资源储量核实,除采坑及矿山施工的钻孔(未取芯)揭露工程外,未实施其它勘查手段,存在一定风险。

3.原矿区范围内资源储量截止日期为2018年底,未扣除2019年采出量。

4.按照《辽源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要求,矿山须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建设,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5.市自然资源局已就拟出让矿区是否在保护地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部分部门尚未予以回复,如果经相关部门审查认定在禁止设立矿业权的保护地内,将不能办理采矿权登记,无法取得采矿权,除退还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外,出让人不承担其它责任。

八、对采矿权挂牌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报名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联系人。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

联 系 人:宋元明

联系电话:0437—3338020

收款单位: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辽源东方红支行营业室

帐 号:0803220229001004385

汇款转账注明:[2019]007号采矿权竞买保证金

十、委托人:辽源市自然源局

联系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1726号

指 界 人:陈维东 联系电话:0437-5096337



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