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辽公资土挂告字[2019]008号


辽公资土挂告字[2019]008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经辽源市人民政府批准,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申请,辽源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我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辽源市人民政府2012年第32批次(二)、2018年第7批次(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标准地”指标要求

土 地

位 置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规 划 指 标 要 求

出让

年限

(年)

出让起始价格(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建筑

限高(米)

绿地率

投资 强度

适合产业类别

辽源市百康药业西南侧规划地块

10726

工业

≥0.7

≥30%

30

≤20%

5000元/㎡

医药制造业

50

758.14

152

土地产出

6500元/㎡以上

土地税收

370元/㎡以上

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安全

符合国家施工规范要求

消 防 安 全

符合建筑防火规范要求

耗 能

标 准

项目耗能控制在≤0.07吨标煤/万元,无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按照《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吉发改环资[2017]502号)文件要求,项目总能源消耗控制在≤3000吨标准煤。

环 境 标 准

废水达到东丰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相关标准要求;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要求;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5899-2001)等相关标准要求。

1、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地”各项指标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因不能履行土地出让合同所造成一切损失由竞得者自负。

2、工业用地各项控制指标不得低于国土资发[2008]24号文件中相关产业类型的相应规定。

3、所建项目需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范围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一年内完成工程量三分之一以上,两年内竣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6月15日至2019年6月24日工作日时间,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6月25日至2019年7月2日工作日时间,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9年7月2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9时至2019年7月4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709室);

联系电话:0437—3338020

联系人:宋元明

收款单位: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辽源东方红支行营业室

帐号:0803220229001004385

汇款转账注明:[2019]008号土地竞买保证金

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