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12-10 阅读次数:】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经辽源市人民政府批准,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申请,辽源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我中心以“标准地”挂牌方式出让辽源市人民政府2012年第32批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标准地”指标要求
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 划 指 标 要 求 |
出让 年限 (年) |
出让起始价格(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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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限高(米) |
绿地率 |
投资 强度 |
适合产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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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百康药业西侧规划地块 |
10944 |
工业 |
≤0.7 |
≤30% |
30 |
≥20% |
5000 |
医药制造业 |
50 |
334.25 |
10 |
67 |
土地产出 |
6500万元/公顷以上 |
土地税收 |
370万元/公顷以上 |
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安全 |
符合国家施工规范要求 |
消 防 安 全 |
符合建筑防火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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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 能 标 准 |
项目耗能控制在≤0.07吨标煤/万元,无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按照《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吉发改环资[2017]502号)文件要求,项目总能源消耗控制在≤3000吨标准煤。 |
环 境 标 准 |
废水达到东丰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相关标准要求;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要求;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5899-2001) |
1、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地”各项指标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因不能履行土地出让合同所造成一切损失由竞得者自负。
2、工业用地各项控制指标不得低于国土资发[2008]24号文件中相关产业类型的相应规定。
3、所建项目需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范围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一年内完成工程量三分之一以上,两年内竣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29日工作日时间,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7日工作日时间,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7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9年1月7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8年12月30日9时至2019年1月9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705室);
联系电话:0437—3338004
联系人:魏振东 宋元明
收款单位: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辽源东方红支行营业室
帐号:0803220229001004385
汇款转账注明:[2018]038号土地竞买保证金
九、指界人
辽源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联系人:汤洋、聂楠
联系电话:0437—5096588
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