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辽公资土挂告字[2018]039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经辽源市人民政府批准,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申请,辽源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我中心以“标准地”挂牌方式出让辽源市人民政府2018年第7批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标准地”指标要求

土 地

位 置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规 划 指 标 要 求

出让

年限

(年)

出让起始价格(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建筑

限高(米)

绿地率

投资 强度

适合产业类别

辽源市百康药业南侧规划地块

76182

工业

≤0.7

≤30%

30

≥20%

5000

医药制造业

50

3730.86

30

746

土地产出

6500万元/公顷以上

土地税收

370万元/公顷以上

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安全

符合国家施工规范要求

消 防 安 全

符合建筑防火规范要求

耗 能

标 准

项目耗能控制在≤0.07吨标煤/万元,无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按照《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吉发改环资[2017]502号)文件要求,项目总能源消耗控制在≤3000吨标准煤。

环 境 标 准

废水达到东丰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相关标准要求;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要求;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5899-2001)

1、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地”各项指标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因不能履行土地出让合同所造成一切损失由竞得者自负。

2、工业用地各项控制指标不得低于国土资发[2008]24号文件中相关产业类型的相应规定。

3、所建项目需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范围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一年内完成工程量三分之一以上,两年内竣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29日工作日时间,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7日工作日时间,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7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9年1月7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8年12月30日9时至2019年1月9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705室);

联系电话:0437—3338004

联系人:魏振东 宋元明

收款单位: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辽源东方红支行营业室

帐 号:0803220229001004385

汇款转账注明:[2018]039号土地竞买保证金

九、指界人

辽源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联系人:汤洋、聂楠

联系电话:0437—5096588

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