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2-07 阅读次数:】
辽公资土挂告字[2018]002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及《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经辽源市人民政府批准,辽源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我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阳光新城居住区(丘下补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 划 指 标 要 求 |
出让 年限 (年) |
出让起始价格(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限高(米) |
绿地率 |
投资 强度 |
适合产业类别 |
|||||||
辽源市阳光新城居住区(丘下)规划地块 |
12546㎡ |
住宅 |
≤2.6并>1 |
≤30% |
90 |
≥25% |
-- |
-- |
70 |
671 |
15 |
135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2月17日至2018年2月26日工作日时间,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2月27日至2018年3月6日工作日时间,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6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8年3月6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9时至2018年3月8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
联系电话:0437—3338004
联 系 人:魏振东 宋元明
收款单位:辽源市财政局代管资金专户
开 户 行:吉林银行向阳支行
帐 号:500002271800010
子 帐 号:土地竞买保证金
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