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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教育中心廉政建设基地(留置场所)扩建改建工程——空气能机组采购项目合同

一、合同编号:LYZC2024-011

二、合同名称:中共辽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教育中心廉政建设基地(留置场所)扩建改建工程——空气能机组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LYZC2024-011

四、项目名称:中共辽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教育中心廉政建设基地(留置场所)扩建改建工程——空气能机组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辽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教育中心

地 址: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辽河大路515号

联系方式:15804370508

供应商(乙方):长春市迈德诺威科学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卫星路54-1号2号楼2单元405室

联系方式:137660775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低温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60P)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中广欧特斯、ZGR-170IIAD

主要标的数量:10台

主要标的单价:129000

合同金额:14235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签订后15日内 中共辽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建设基地院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7-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7-01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