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辽财采投[2020]2号


    投诉人:北京润泽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官庄大队唐家坟村(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仓库)10幢1层1013

联系人:孙海江

联系电话:13134472538

被投诉人:辽源市教育信息中心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友谊大路615号

联系人:李佰庆

联系电话:15604379307

本局于2020年10月23日收到投诉人关于《辽源市教育信息中心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信息化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YZC2020-016)的投诉书,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投诉人投诉事项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评分细则有倾向性。

投诉事项2:加分项不合理性。

二、投诉人投诉请求

所有质疑项不公正之处给予修改。

三、调查情况

本局依法调查,并委托代理机构,于2020年10月28日组织专家论证。论证意见为:专家小组一致认为投诉事项不成立。

根据组织专家论证答复意见情况,并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调查结果如下:

关于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不成立。

四、投诉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辽源市司法局或吉林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辽源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