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11-11 阅读次数:】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轿车采购项目已由辽源市龙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35号批准,项目业主及采购人均为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轿车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TXZB-2019-113
2.3供货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和招标人要求的标准。
2.4采购内容:轿车(采购需求表内全部内容)。
2.5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5日内完成供货。
2.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7最高限价:叁拾陆万元整(小写:36万元)
本项目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不符合法定开标程序予以流标。
3.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西宁大街吉光路1355号
联系人:李佳莹
电话:1750437078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泰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经开区中小企业创业大厦9楼
邮政编码:136200
联系人:柳傲
电话:0437-3628059
邮箱:lytxzb043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