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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交易公告]东丰县建制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服务采购项目

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其他相关法规和东丰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对东丰县建制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

一、项目名称:东丰县建制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20200519】-0063

三、采购预算:40万元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依据14个乡镇镇区人口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工作,详细内容见谈判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5.2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良好的售后服务;

5.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5.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依据财库【2016】125号,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请于202064日至20206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携带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为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如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需另携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工程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7)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证件复印件加盖红色鲜章到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药业大街与东风路交汇北走30米东侧)领取谈判文件,如证件不全,不予发放。

七、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所有谈判文件应当于202061293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送达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会议室(药业大街与东风路交汇北走30米东侧),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定于2020612930时,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会议室(药业大街与东风路交汇北走30米东侧)。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人民政府网》、《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丰县村镇建设管理站

地址:东丰县东丰镇

联系人:丰雪峰

联系电话:0437—6213916

采购代理机构: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药业大街与东风路交汇北走30米东侧

联系人:王文东

联系电话:0437—655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