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5-19 阅读次数:】
招标编号:ZJGJ-JLCC-FWZB-202005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丰县梅花鹿观赏园扩建项目补充设计服务及梅花鹿通用标准制定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东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200506]-005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东丰县梅花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资金来自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丰县梅花鹿观赏园扩建项目补充设计服务及梅花鹿通用标准制定服务采购项目。
2.2标段划分:二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内容 |
项目地点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第一标段 |
工程设计服务 |
ZJGJ-JLCC-FWZB-20200507-01 |
东丰县梅花鹿观赏园扩建项目补充设计服务 |
东丰县梅花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设计单位自中标日期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方案及建设图纸 |
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
第二标段 |
其他畜牧业服务 |
ZJGJ-JLCC-FWZB-20200507-02 |
东丰县梅花鹿通用标准制定服务 |
东丰县梅花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自中标之日起至2020年内09月30日前完成。 |
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
2.3 采购预算:第一标段:280,000.00元(数量:1项,单价:280,000.00元。)
第二标段:450,000.00元(数量:9项,单价:50,000.00元。)
注:投标单位所投报价中每项单价均不得超出单项控制价,也不得超过最高采购预算,超出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投标申请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一标段: 投标申请人均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和市政行业风景园林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二标段:投标申请人均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3.3 一标段: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二标段: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动物专业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
3.4投标企业具有2017年至今同类业绩;(一标段需提供)
3.5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9年以后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资信证明)(一、二标段需要)。
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一标段需要);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www.wenshu.court.gov.cn)网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一、二标段需要提供);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将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扫描传至邮箱1615449043@qq.com(发送成功后及时打电话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材料必须合成一个PDF)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一、二标段需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一标段需提供)
(3)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一、二标段需提供)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二标段需提供)
(5)项目负责人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一标段需提供)
(6)企业近三年(2017年至今)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一标段需提供)
(7)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9年以后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资信证明)(一、二标段需要);
(8)“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一标段需提供)
(9)“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一、二标段需提供)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一、二标段需提供)。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不接受现场报名。(材料审查合格后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邮寄到招标代理机构)
4.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6月12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东丰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丰县梅花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东丰县
联系人:戚晓玲
电话:18743719222
招标代理机构;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a座22层
联系人:刘聪
电 话:0431-85361819-8064
监督管理部门:东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