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5-09 阅读次数:】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拉拉河镇六道沟水库及上游河道、莲河河道垃圾清理服务项目已由东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通知书标号:项目采购X[20200423]-00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东丰县拉拉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拉拉河镇六道沟水库及上游河道、莲河河道垃圾清理服务项目。
2.2 建设地点:东丰县拉拉河镇。
2.3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4招标项目编号:JLHYZB-2020-119
2.5计划工期:2020年6月15日-2020年12月31日
2.6 采购预算:53万元
2.7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具备该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装、运、卸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及用户需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公司人员。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南关区华远路与华明街交汇(华润橡树湾 G3-313室)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原件;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投标申请人的“查询行贿犯罪情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近一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2日10时00分,地点为东丰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拉拉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8437699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宏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431-80542021
监督管理部门:东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