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12-20 阅读次数:】
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就东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上述合格投标人准时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招标编号:D【20191218】-0015
二、招标项目:东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采购项目简介:确定1家保险公司对东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39台公务用车实施定点保险,详见项目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文件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携带下列材料:
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为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如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需另携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5、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证件复印件需加盖红色鲜章到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药业大街与东风路交汇北走30米东侧)领取谈判文件,如证件不全,不予发放。
七、根据采购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取得保监会批准开展车辆保险及相关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2)允许经上级授权的保险经营的分、支公司投标。
八、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期:投标文件应当于2019年12月27日13时00受理,13时30分截止;送达到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会议室(药业大街与东风路交汇北走30米东侧),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9年12月27日13时30分在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会议室(药业大街与东风路交汇北走30米东侧)进行开标,届时请投标人参加。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东丰县东丰镇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3943737808
招标代理机构: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药业大街与东风路交汇北走30米东侧
联系人:王文东
办公电话:0437-655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