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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交易公告]东辽县消防大队取暖煤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辽县消防大队取暖煤采购项目,已由东辽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X[20191018]-0193号批准采购,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东辽县消防大队,资金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辽县消防大队取暖煤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水洗颗粒煤280吨

2.3质量要求:要求低位发热量5500卡

2.4供货期:中标后3日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5采购预算:21万元

2.6采购编号:ZKGL-2019-LYCG103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标的相关产品。

3.3投标人应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要求低位发热量5500卡。

3.7供应商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当日需交纳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供货或所提供货物未达到质量要求,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按照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1月0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源市龙山区和宁街103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开户行许可证、煤炭检验报告(2019年)(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并提供两套加盖公章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8日09时30分,地点为东辽县政务大厅6楼602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0.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东辽县消防大队

联系人:孙立洋

电话:18643763119

招标代理机构:中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经理

联系地址:辽源市龙山区和宁街103号

电话:0437-3719955

中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19/10/29 14:5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