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2-10-20 阅读次数:】
各投标人:
现公布第1号变更公告,本变更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本变更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将招标公告招标条件中“东交运审〔2022〕17号”变更为“东交运审〔2022〕16号”。
招标文件相应部分均按此变更。
吉林省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