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2-05-13 阅读次数:】
补遗文件1号
各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中: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招标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2022年5月20日计划开工,2022年9月30日计划竣工,共133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施工监理服务期约863日历天。
现变更为:
2022年6月20日计划开工,2022年9月30日计划竣工,共102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施工监理服务期约832日历天。
原招标文件中: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吉林省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431902460810888
联系人:高莹
咨询电话:18304303033
现变更为:
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吉林省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红旗街支行
银行账号:431902460810802
联系人:高莹
咨询电话:18304303033
原招标文件中:
投标函中:
1.我方己仔细研究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ê¡è)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监理工作。
现变更为:
1.我方己仔细研究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监理工作。
其余内容不变。特殊时期给各单位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招标人:东丰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