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12-20 阅读次数:】
现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5.2中(2)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公布投标人名称。其他不变。
2.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9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处,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4份副本。
现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9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变更为:
2.1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2套,提交U盘且不退还(电子版投标文件须与纸质版文件相一致的全部内容),送至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处。
2.2装订要求:纸张规格为A4纸,统一在左侧纵向装订,编制详细目录和标准连续页码,投标文件的字体为宋体字,页码位于页面底端正中,数字格式为1.2……等,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3投标文件封套格式如下: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人名称: (全称)
投标人地址: (全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封套上的内容进行相应扩展、调整。
招标人:东丰县农田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地址:辽源市东丰县
联系人:刘红霞
联系电话:0437-63922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宏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华远路与华明街交汇(华润橡树湾 G3-313室)
联 系 人:王盼盼
电 话:0431-80542021
招投标监管部门:辽源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