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三合满族朝鲜族乡学校电采暖改造工程[变更公告]

东丰县三合满族朝鲜族乡学校电采暖改造工程更正招标公告

 原招标公告现更正为: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东丰县三合满族朝鲜族乡学校电采暖改造工程已由东发改审批[2018]147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东丰县三合满族朝鲜族乡学校,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在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的教学平房及教学楼进行改造电采暖设备(包括室内电采暖设备和室外变配电设备)及维修等。

2.2招标范围:电暖、建筑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4 工程建设地点:东丰县三合满族朝鲜族乡学校院内

2.5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101日,计划竣工时间:2018年1030日,工期:30日历天。

2.6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投标单位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

3.5 拒绝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29日至2018年94(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丰县政务大厅四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套(二套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盖章全部为红色,不可复印):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5)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 被授权人有效的本企业职工身份证明原件(提供备案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8)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9)外省企业相关信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

10)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的“查询行贿犯罪情况”;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和邮购款(含邮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927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送达地点:东丰县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各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投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三合满族朝鲜族乡学校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7660729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马兰     

联系电话:13843718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