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8-05 阅读次数:】
东辽县公安局金州乡派出所建设项目
更 正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辽县公安局金州乡派出所建设项目已由东辽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审批字【2017】1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均为东辽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投资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原招标公告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辽县招标办(东辽县住建局一楼)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套(二套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施工标段: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被授权人必须是投标该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8)外省企业相关信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
(9)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
现更正为: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被授权人必须是投标该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个人社保参保证明,须带二维码近一个月的证明);
(8)外省企业相关信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
(9)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
其它内容不变
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辽县公安局
办公地址:东辽县白泉镇东交大街吉泉路17号
联 系 人:程云峰
联系电话:13843797111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源市东吉大路2469号
联 系 人:王维
联系电话:0437-3313556
邮政编码:136200
电子邮箱:lyhczxgs@163.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东辽县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日期: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