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6-25 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东丰县国有林总场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二、采购编号:ZJGJ-DF-GCZB-20180601
三、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6月22日
四、变更内容:
1. 原项目名称:东丰县国有林总场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现变更为:东丰县国有林总场及森林公安中心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
2. 原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丰县国有林总场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东发改审批【2018】4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县级财政资金及林业局自筹资金。受招标人东丰县林业局的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变更为:本招标项目东丰县国有林总场及森林公安中心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已由东发改【2018】16号、东发改审批【2018】4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县级财政资金及林业局自筹资金。受招标人东丰县林业局的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3. 原招标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9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41.74平方米。建设4层业务用房一栋,建筑基底面积478.14平方米。配套建设场区内的给水、排水、供电、供暖、通信、道路及硬化、绿化等。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现变更为:项目占地面积19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41.74平方米(其中:国有林总场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199.74平方米,森林公安中心派出所业务用房建筑面积542平方米)。建设4层业务用房一栋,建筑基底面积478.14平方米。配套建设场区内的给水、排水、供电、供暖、通信、道路及硬化、绿化等。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4. 原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6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本工程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含安全B证)、提供相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1份、《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外省企业相关信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为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东丰县政务大厅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现变更为: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本工程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及企业诚信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含安全B证)、提供相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1份、《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外省企业相关信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为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东丰县政务大厅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5.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林业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437-6213454
招标代理机构: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丰县广场路291号
联系人:崔阳
电话:0437-6798598 13943727570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