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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辽源市·市辖区]吉林省辽源市东辽河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东辽4个子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JLTXY-2023-0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辽源市东辽河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东辽4个子项目)已由东辽县人民政府东府批复{2023}3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辽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辽源市东辽河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东辽4个子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设定东辽县辽河源流域矿山生态修复、东辽县渭津河流域矿山生态修复、东辽县梨树河流域矿山生态修复、东辽县二龙湖流域矿山生态修复,共4个子项目。通过实施地灾隐患消除工程、地形地貌重塑工程、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植被修复工程、北斗防灾监测工程等5类工程,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总面积875.65公顷,修复露天矿山图斑42个,采煤沉陷区图斑8个(12块);新增林地面积29.36公顷,林地提质改造154.86公顷、新增耕地面积31.13公顷、转型利用土地123.43公顷。

2.3建设地点:辽源市东辽县12个乡镇(不含甲山乡)。

2.4计划工期:2023年9月30—2025年12月30日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测量、工程设计地灾隐患消除工程、地形地貌重塑工程、土地复垦工程、植被修复等工程;设计变更、设计交底、针对设计审查意见的修改、施工现场技术指导及实施期间的配合工作;工程施工、竣工图纸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总承包服务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健全的安全和质量管理监控体系,近五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勘查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甲级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指完成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完成时间为准),应至少完成过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会计制度健全提供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6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拟派的被授权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勘查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liaoyuan.gov.cn/)进行网上招标文件获取与投标资格确认,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到2023年97日。

CA锁办理可通过线上或线下多渠道办理,各市场交易主体可登录网站(http://www.share-sun.com/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liaoyuan)自行办理,详见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关于线上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相关业务的通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liaoyuan.gov.cn/)选择CA登录,进入系统后点击“交易文件领取”,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投标的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经过确认要参加本次评标活动,需在投标资格确认处于规定时间内填写相应的信息进行资格确认,否则无法参与投标活动。若期限届满,进行资格确认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可顺延资格确认期限,顺延期限另行公告。

4.3答疑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先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liaoyuan.gov.cn/)中下载招标文件且进行资格确认后,方可点击“答疑澄清文件领取”于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答疑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

4.4在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技术方面问题时请拨打: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09时00分,地点为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8会议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辽源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辽县自然资源局

 址:辽源市东辽县白泉镇安泉路20号

联系人:杨刚

 话:1520437999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联系人:宋永波

联系电话:0431-8927755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辽源市自然资源局


那静 签于 2023/08/31 14:45:00
那静 签于 2023/08/31 15: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