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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辽源市·市辖区]吉林省辽源市东辽河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龙山区和西安区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辽河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已由辽源市人民政府以辽府发【2023】4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与招标人均为辽源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辽源市东辽河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龙山区和西安区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实施方案编

2.2项目概况:吉林省辽源市东辽河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龙山区和西安区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位于辽源市西安区和龙山区,包含辽源市西安区矿山生态修复、辽源市龙山区矿山生态修复等两个子项目,共计40个图斑,面积2.16平方公里,投资金额22340.48万元。

本项目通过实施地灾隐患消除、地形地貌重塑、土地综合整治、植被修复、北斗防灾监测等 5 类工程治理,消除历史遗留废弃矿山造成的地面塌陷(沉陷)、崩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隐患,修复被破坏的土地资源,重整地形地貌,提高实施区区森林覆盖率、植物涵养水源能力、提升黑土地质量,显著改善治理区生态环境。

2.3项目编号:LYHJZB2023-081139-JS

2.4招标范围:完成龙山区和西安区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的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配合完成项目报告评审和报送。

2.5项目地点:辽源市区内。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实施方案,包括实施方案报告,施工图册和预算编制。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相关行业勘察、设计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和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水工环或地质)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liaoyuan.gov.cn/)进行网上招标文件获取与投标资格确认,时间为2023814日到2023818日。

CA锁办理可通过线上或线下多渠道办理,各市场交易主体可登录网站(http://www.share-sun.com/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liaoyuan)自行办理,详见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关于线上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相关业务的通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liaoyuan.gov.cn/)选择CA登录,进入系统后点击“交易文件领取”,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投标的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经过确认要参加本次评标活动,需在投标资格确认处于规定时间内填写相应的信息进行资格确认,否则无法参与投标活动。若期限届满,进行资格确认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可顺延资格确认期限,顺延期限另行公告。

4.3答疑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先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liaoyuan.gov.cn/)中下载招标文件且进行资格确认后,方可点击“答疑澄清文件领取”于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答疑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

4.4在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技术方面问题时请拨打: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94900分,地点为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8会议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或电子保函。如需办理电子保函,请访问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ggzy.liaoyuan.gov.cn)【首页】—【电子保函登录】—【投标人登录】登录办理。咨询电话:400-666-7151。

5.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辽源市人民政府网、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1268号

联系人:由嘉梁

电话:0437-3280215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联系人:王珂娜

电话:0437-311656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辽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3811

 

 


王珂娜 签于 2023/08/11 15:5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