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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东辽县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线改造工程(东兴大街至东文大街永清河内)

招标项目编号:ZDPAZB2019—05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东辽县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线改造工程(东兴大街至东文大街永清河内)已由东发改审批字(2018)53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东辽县市政设施维护处,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辽县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线改造工程(东兴大街至东文大街永清河内)。

2.2项目概况:污水管线改造长度为380米。

2.3招标范围:污水改造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5工程建设地点:东辽县经济开发区。

2.6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19年9月16日,工期:168日历天。

2.7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投标单位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2016]1号);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2016]1号)

3.6拒绝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27日至2019年3月5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辽县招标办(东辽县住建局二楼)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套(二套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被授权人必须是投标该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8)外省企业相关信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和邮购款(含邮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3月21日下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送达地点:东辽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东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投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辽县市政设施维护处

联系人:康成铭

联系电话:15844796660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晗

联系电话:15844709154

招投标监管部门:东辽县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