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10-18 阅读次数:】
东丰县第三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JLZX2018-170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丰县第三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已由东发改审批【2018】19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丰县第三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资金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东丰县第三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4072.1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861.1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1.01平方米。新建教学楼1栋,地上5层(局部6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4038.45平方米;新建门卫1栋,地上1层,建筑面积33.67平方米。购置公用工程设备3套。
2.5 工程建设地点:东丰县东风路143号(东丰县第三中学院内)。
2.6 计划工期为:2018年11月20日至2019年08月10日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投标单位拟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均须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一年社保(备注:近一年指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否则做无效报名处理。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丰县政务大厅四楼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须进行公证,要求公证机关加盖钢印、公证员签署,并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性、授权代理人签字的真实性、投标单位公章的真实性做出公证,报名时提供公证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内容中各项内容必须一致(如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人姓名、注册资本金等)】
(5)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职称证及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投标人至少需提供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预算员1人职称证或岗位证;
(6)项目管理人员及被授权人须提供经劳动主管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指加盖劳动部门备案印章,其余形式不予采信,劳动合同无需提供复印件,报名时携带原件备查】;
(7)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书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同时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将拒绝其投标;
(8)项目管理人员及被授权人须提供社保证明(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号、个人参保编号、用户名、密码、网站链接,现场核验)【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一年社保(备注:近一年指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
(9)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完税证明。(提供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企业需提供成立年份后的完税证明)
(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预算员。)
以上证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文件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7日10时30分,地点为东丰县政务大厅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5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15万元。保证金以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或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第三中学
地 址:东丰县
联系人: 苗恒俊
电话:1394371164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1119号恒业广场A座1306室
联系人:周雪
电 话:0431-8923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