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公开招标][施工]东丰县第四中学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HNLDJF2018-0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丰县第四中学改造项目由该项目已由东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审批【201810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东丰县第四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丰县第四中学改造项目

2.2招标内容:综合楼建筑面积为4687.02平方米,5层,改造内容为外墙保温及刷质感漆、外窗更换、内墙刮大白及刷防磨漆等;2、3号教学楼建筑面积5713.15平方米,5层,外墙保温及刷质感漆、外窗更换、内墙刮大白及刷防磨漆、卫生间改造、生活水箱更换等。详情请见工程量清单。

2.5工程建设地点东丰县第四中学院内

2.6计划工期:2018年88日至201898

2.7 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近三年内最少有一项已完成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近三年内最少有一项已完成类似业绩。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8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和在省外的业绩认定详见《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710日至20187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东丰县东丰县政务大厅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为1000元,图纸1000元,售出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项目负责人证书(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7)被授权人身份证

8)社会保险关系证明 。

9)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

(10)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8 2 1030分地点为东丰县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足额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6万元。保证金以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第四中学

联系人:朱天成   电话:0437-63921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欢     电话:13104441803

监督部门东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