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8-20 阅读次数:】
(一)受理登记
出让人在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科办理完出让备案手续后,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科(706室)办理交易事项。
所需材料:
(1)行政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科处置的批复文件;
(3)处置资产的评估报告;
(4)出租权和经营权处置需提供合同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办理时限:即收即办。
(二)瑕疵声明
出让人、交易中心和中介代理机构三方确认瑕疵声明并加盖公章。
(三)场地预约和发布拍卖公告
1、产权交易科负责登录交易系统预约拍卖时间和场所;
2、中介代理机构提供拍卖公告;
3、产权交易科将拍卖公告报交易中心信息科审核后,将拍卖公告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和辽源市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栏同时发布;
4、中介代理机构同步将拍卖公告在相关 媒介发布;
5、办理时限: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拍卖标的展示时间不少于两日。
(四)竞买人报名和缴纳竞买保证金
1、竞买人在中介代理机构报名并领取相关文件,出让人对竞买人的资格有规定的需提供相关文件;
2、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将竞买保证金存入交易中心指定帐户;
户名: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803 2202 2900 1004 38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辽源东方红支行营业室
(五)公开拍卖
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竞拍。
(六)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返还竞买保证金。
1、买受人在拍卖会结束后按照约定期限全额缴纳成交价款,中介代理机构发放拍卖成交确认书。
2、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向未竞得人退还竞买保证金。